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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人选公开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08-08-21 Tag: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分支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市立医疗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公开选拔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人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立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倡导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市立医疗集团干部职工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公开选拔,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竞聘职位
      市立医疗集团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人民医院)副院长2名(其中业务副院长和后勤副院长各1名)。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具有胜任相应的领导岗位工作需要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和一定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组织原则、全局意识和群众观念,工作作风民主、扎实,团结协作好,有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奉献精神。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196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任科级(含副科)满3年以上(任职年限截止到2008年8月20日),竞聘业务副院长同时需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市立医疗集团市人民医院符合上述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四、时间安排
      于8月中旬制定方案,9月份结束。
      五、方法程序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竞聘人员,需填报竞聘职位报名表。
      2.报名时间:8月21日—8月27日下午6:00。
      3.报名地点:市立医疗集团党群工作部或市人民医院党办。
      4.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的任职条件,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每个职位有效报名达3人以上(含3 人)方可形成有效竞争,未形成有效竞争时,停止该职位竞聘上岗工作。
     (二) 民主测评和推荐。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民主测评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民主推荐包括书面推荐和谈话推荐。民主测评最终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民主测评主要对竞聘者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共5项,其中“德”(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能”(业务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绩”(工作实绩)、“勤”(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廉”(廉洁自律)各占20分。
      2.民主测评打分不得高于德、能、勤、绩、廉各项最高分值。民主测评成绩采取计算有效测评表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测评得分。
      3.民主测评得分低于80分、民主推荐票数低于有效票1/5的人员,不参加演讲答辩。每个职位不足3人时,取消该职位竞聘上岗工作。
     (三) 演讲答辩。
      演讲答辩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演讲主要由竞聘者阐述个人简历(从简)、竞聘该职位的理由和优势、以及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初步设想和打算(限时10分钟)。
      2.答辩设立评委会。请领导和专家组成7-9人的评委会。答题由抽签产生的第1个演讲者随机抽取,由主考官提问。后演讲者答同样的问题。问题可设2题,包括业务基础题、综合分析题(答题总限时10分钟)。试题将委托中介机构封闭出题。
      3.随机组织7-9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参会代表参加对竞聘者的评分。
      4.对演讲答辩情况评分,包括: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思维分析能力、领导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项,其中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思维分析能力、领导能力各占20分,口头表达能力占15分,仪态仪表5分。
      5.评分不得高于各项最高分值,演讲答辩成绩采取计算有效测评表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
      6.演讲答辩综合成绩由评委会测评分和参会代表的测评分按7:3比例计算。
      7.设旁听席,欢迎市人民医院职工旁听。
     (四) 组织综合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市立医疗集团党委根据竞争人员的演讲答辩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择优确定2位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在市人民医院公布对拟考察人进行考察前公示,充分听取市人民医院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作出综合评价,形成考察材料。
     (五) 决定任职。
     1.研究决定:根据考察对象演讲答辩综合成绩、民主测评情况、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和市人民医院班子建设的需要,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价和认真比较,由市立医疗集团党委讨论和投票表决,决定拟任人选。
     2.任前公示:对竞聘上岗拟任人选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3.聘用任职:由市立医疗集团党委对拟任人员按规定进行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一律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含试用一年期)。
     4.经综合考察,如没有合适人选,本次竞聘职位可以空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立医疗集团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人选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尹枫同志任组长,齐苏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邢蓉、闻春革、赵瑞斌、陈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邢蓉同志任主任。市立医疗集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民医院党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2.严明工作纪律。在公开选拔实施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明工作程序,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3.广泛接受监督。公开选拔工作中,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接受纪检机关的监督。
     4.参加竞聘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扣票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
     本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未尽的事宜,由市立医疗集团党委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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